数字化城管噪声监测仪监管系统解决方案 数字化城管噪声监测仪监管系统建设的背景 随着国家住建部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的铺开,围绕建设和谐社会,各地**通过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,实现城市管理由被动管理型向主动服务型转变,由粗放定性型向集约定量型转变,由单一封闭管理向多元开放互动管理转变,实现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应用的**结合,专业监督与综合监督的**结合,**监督与群众监督的**结合,内部考核与外部评价的**结合,精细规范管理与全面覆盖管理的**结合,高效管理与长效管理的**结合。系统的运行,将实现对噪声跟踪监测,并根据远程返回的数据,安排执法工作人员对出现的噪声参数**标等不正常情况及时做出相应的处理,并根据噪声的历史数据,为管理部门决策提供相关支持。同时较大改善了**职能部门责任不清、管理手段落后、百姓与**沟通不畅和缺乏有效监督等问题,较终实现对城市的“科学、严格、精细、长效”管理。 数字化城管噪声监测仪监管系统建设的必要性 噪声环境与城市规划和建设有非常紧密关系,建筑密度的不断增加以及早期规划的一些不合理,加重了噪声环境的复杂性。另外,一些违规噪音扬尘的排放缺乏监管,如建筑工地、“三厅”和餐饮企业**国家法律规定的时限(每日22:00-次日6:00)排放噪声,使得噪声监管方面存在量大、分散、随机和取证不容易等难点。为了使噪声环境能得到有效的监测,加强执法力度、维护法律的尊严,从管理的角度而言,需要建立稳定、可靠的声环境在线监管系统。 数字化城管噪声监测仪监管系统建设的国家标准 《声环境质量标准》(GB3096-2008) 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,乡村生活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。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较高限值,并以等效A计权声级来作为评价值。 等效声级Leq:dB 类 别 昼 间 夜 间 0 50 40 1 55 45 2 60 50 3 65 55 4 70 55 各类标准适用区域: 0类: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。 1类:指以居民住宅、医疗卫生、文化教育、科研设计、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,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。 2类:指以商业金融、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,或者居住、商业、工业混杂,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。 3类:指以工业生产、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,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。 4类: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,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,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。4a类为高速公路、一级公路、二级公路、城市快速路、城市主干路、城市次干路、城市轨道交通(地面段)、内河航道两侧区域;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。 另规定,夜间突发的噪声,其较大值不准**过标准值15dB。